方案1: 共 25站,约耗时 82分钟。 【洪门镇政府】⇒市委客房⇒【卫滨区检察院】
出发:在 洪门镇政府乘坐55路,到 市委客房下车换乘:45路|(市委客房→卫滨区检察院),到达 目的地:卫滨区检察院。
方案2: 共 26站,约耗时 83分钟。 【洪门镇政府】⇒农机公司⇒【卫滨区检察院】
出发:在 洪门镇政府乘坐55路,到 农机公司下车换乘:28路|(农机公司→卫滨区检察院),到达 目的地:卫滨区检察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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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2: 共 26站,约耗时 83分钟。 【洪门镇政府】⇒农机公司⇒【卫滨区检察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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